11月28日,月明村的村民在长丰涧溪水边洗菜淘米。近年来通过实施河长制和水环境整治,长兴县夹浦镇月明村对长丰涧进行了清淤,对河两岸绿化进行了补植,修筑堰坝、蓄水引鱼,两岸种植花草,开辟河滩公园,实现了长丰涧景美、岸绿、水清、河畅的目标。
为了深入开展水环境整治,从2003年开始,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始试行“河长制”。2013年,长兴县委、县政府着手建立县、乡、村、组四级“河长”管理模式,共落实各级河长547人。 从2014年起,长兴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近80亿元,用于河道清淤、水环境治理改善等工作,截至2016年底,长兴县已全面清除了垃圾河、黑臭河,全县河道呈现出“水清、岸绿、精美、生态”的良好面貌。 与此同时,长兴县结合全域旅游、水生态文明建设等需要,修复了一批古石桥、古石板路、古码头遗迹,新建了一批亲水平台、游步道、生态河道等沿水景观,成为周边百姓和游客休闲游玩的好去处。2017年全县共接待游客2000多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