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现场,第二个辩题中,邓锐律师以辩方二辩身份发言
2、被典当的汽车
某日于华以租车的名义从海丰汽车租赁公司租走一辆小汽车,经鉴定价值18万元,租期为10天。
次日,于华伪造了车主证明和汽车手续,以10万元的价格在大库寄卖行将该车典当后将10万元挥霍一空。租期届满后,海丰公司要求余华交还汽车,否则报警。于华无钱从寄卖行赎回汽车但又害怕被报警处理,只得向亲朋好友借钱凑了5万元交到海丰公司,并向海丰公司写下保证在一个月之内赎回汽车交还海丰公司的字条,实际上于华并没有赎回汽车的经济能力。一个月后,因于华未能兑现承诺,海丰公司报警后,于华的父母筹钱赎回汽车交还海丰公司。
控方的观点是于华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辩方的观点是于华的行为无罪。
3、应该先救谁
周末的一天,吴波带着新认识的女友母亲在北湖公园一起游玩,三人行经僻静处的一座木桥时,因风景秀丽不禁想拍照留影,不要在摆拍时女友与母亲不慎同时掉入水中,二人均不会游泳,在湖中不断扑腾,大声呼救。形势紧急,吴波见状也大声呼救,但四周无人,吴波遂跳入湖中,先将女友救上之后再返身救母亲时,发现母亲沉入湖中死亡。
控方的观点是吴波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辩方的观点是吴波的行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