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用地以商业性质为主,规划集商业、办公及酒店于一体。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50300平方米(含商业文化设施不低于252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100平方米(含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0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8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