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若该公司胁迫或劝诱合同可以撤销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指出,首先,如果该公司在网上发布了虚假的招聘广告,对此需要承担发布虚假广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次,该女生若确实是在该公司的胁迫或是劝诱的情况之下,签订了相关贷款合同,合同是可以撤销的。第三,应核实清楚该女生是一时冲动还是在对方胁迫、劝诱下才签订的合同:如果对方限制人身自由以完成贷款,已经构成犯罪;如果该女生是在对方劝说下,一时冲动才完成贷款合同,她自身也有一定责任。如有胁迫的情况,她可以选择报警;最后,从民事的角度来看,她还可以通过起诉要求撤销贷款合同。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也表示,如该美容整形医院的行为违反正常市场经营行为,张晓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如果贷款公司要账时以揭露用款者隐私为要挟,涉嫌敲诈勒索罪。
校园行动
多所高校要求学生“远离校园贷款”
目前,为了让学生们远离校园贷,成都几所高校陆续要求学生清查网络贷款情况,无网贷的则要求学生签订无网贷承诺书。
一个月前,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的学生小谢签署了这样一份无网贷承诺书,“学校禁止的网贷,指的是借贷宝这种有专门借贷平台的,如京东、淘宝等提供的京东白条、蚂蚁花呗并不在其中。总体感觉,对我个人没什么影响。”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近日也发布了这样一则消息要求再次清查网络贷款,无网贷的写承诺书……
对此,记者联系到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财经系副系主任胡永南,该校财经系于今年3月17日便开始推行“远离校园贷承诺书”,胡永南告诉记者:“我们希望学生远离那些利率较高的商业贷款。学生群体没有固定的收入,万一他们无法偿还,就可能选择其他贷款公司,一环扣一环,后果难以想象。”
(原题为:《“以贷养贷”陷入泥潭》)